经同学申请、班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学院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组审核认定,现将沈钧儒法学院2020-2021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等级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于10月25日12:00前联系翟晓春老师,电话28865485,地址恕园17号楼617。
附件:沈钧儒法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等级名单
沈钧儒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