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师范大学文明班级评选办法》、《杭州师范大学优良学风班评选实施细则》,经班级自主申请、学工办审核评选,拟推荐法学202班为校级文明班级,法学203班为院级文明班级;法学191班为校级优良学风班级,法学192班为院级优良学风班级。情况如下:
一、文明班级
法学202班, 班级成员平均学分绩点3.39,体测及格率92.73%,四级通过率92.73%,获奖34人次,班级荣获团学先进集体、团支部大赛一等奖、迎新晚会最佳团体、心理剧大赛最佳剧本、每日一讲一般立项成功。班级同学无违纪处分行为情况。
法学203班,班级成员平均学分绩点3.3,体测及格率92.86%,四级通过率89.29%,获奖17人次,班级荣获校优秀团支部,院团支部风采大赛三等奖班级。同学无违纪处分行为情况。
二、优良学风班级
法学191班,班级成员平均学分绩点3.42。四级通过率98.18%。班级同学参加科技学术活动获奖10人次,班级同学获1个国家级创新项目,6个本科生创新项目。班级同学无违纪处分行为。
法学192班,班级成员平均学分绩点3.31。四级通过率92.73%。班级1人获浙江省法律职业能力竞赛二等奖,5人获院星光立项,1人获新苗人才计划立项。班级同学无违纪处分行为。
我院师生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10月21日前向我院学工办反映。联系人:翟老师,联系电话:28865485;地址,恕园17-617。
沈钧儒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