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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21-10-13

根据学校《关于评选2021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评选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二、评选条件

申请学生需满足附件1《沈钧儒法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沈钧儒法学院〔2021〕4号)评选条件;申请条件中第四条关于体育方面的要求,即体测80分及以上。

三、评选要求

1.此次评选我院共有34个名额,学院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成此次省政府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2.请认真填写《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表中日期、格式不要修改),《沈钧儒法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定表》(附件3)。10月15日14:00前,电子版及证明材料发送至邮箱125539441@qq.com(邮件标题文件名为“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姓名”),纸质稿一份(审批表正反打印)交至恕园17-617,评定表中的加分证明材料附后用夹子固定在一起,逾期不再给予申报。

3.注意:“大学期间主要获奖情况”必须是2020-2021学年的(优干针对2020-2021学年评选获得,2020年10月公示不计入),其他时间的不要写在材料中,不作为评选依据。

4. 同一学年内,省政府奖学金不能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其他外设奖学金兼得

未尽事宜请与翟老师联系,电话28865485。


附件1:沈钧儒法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填写模板

附件3:沈钧儒法学院省政府奖学金评定表



沈钧儒学院学工办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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