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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举办“新科技与法律”学术讲座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19-07-02

6月28日18:00-20:00,我院在杭州国际城市学研究中心411会议室,举办了题为“新科技与法律”的讲座。本次讲座的主讲嘉宾有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於兴中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张保生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院长左卫民教授、华东政法大学马长山教授。本次讲座由我院副院长邵劭教授主持,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主任、浙江外国语学院副校长李安教授、我院院长蒋铁初教授、副院长汪红飞老师以及我院部分教师、学生共计50余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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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保生教授首先发表讲话。他认为,科学证据是一把双刃剑,科学证据在减少冤假错案的同时又造成了大量的冤假错案,对科学证据的使用要符合人权保障的要求。张教授强调,人权的保障高于案件事实的查明;必须要有“依法成立的法院和经过公平公正的审判”方能给公民定罪,且这种权力只能交给法官或陪审团,而不能交给鉴定人、专家辅助人和大数据等。

左卫民教授对“新科技与法律”予以“破题”。首先,他对“新科技”这一名词的来源、概念做了设问和回答。然后,左教授就新科技与法律之间的关系进行讲述。一方面,人工智能等新科技有力协助和影响了传统司法,另一方面,法律往往滞后于科技,法律不能争当科技的裁判官。法律学科需要与其他学科进行更多的交流,加深对新科技的理解。

马长山教授指出,国内关于新科技的研究渐渐转向了诸多实质问题,如算法规制问题、平台制度问题、数据人权问题和社会风险问题。在肯定新科技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马教授也表达了许多担忧,如平台的“准立法”的权、个人隐私被侵犯的危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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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兴中教授做总结发言。他非常赞同三位教授的观点,并就算法规制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在讲座最后的自由交流环节,我院师生踊跃发表自己的看法,并提出了一些问题向几位专家请教。几位教授一一予以详细解答。本次讲座使我院师生开阔了视野,增长了学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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