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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钧儒法学院研究生读书会——《没有上帝的宗教》专题讨论 Copy1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贺彤     时间 : 2018-10-19

2018年10月16日星期二下午4点至7点,沈钧儒法学院二十余名师生在院资料室开展读书会,本次读书会的指定书目为《没有上帝的宗教》,美国罗纳德·M·德沃金著,於兴中译,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本次读书会话题宽泛、深刻,现场师生积极交流,气氛活跃。参加读书会的老师有蒋铁初院长和王家国老师,学生有2016级、2017级、2018级研究生和2018级本科生。本次读书会由龚珊珊同学主持。

 

读书会

 

沈俊杰同学作为主讲人首先为大家做了读书报告。俊杰同学在宗教、宗教观、价值、信仰、美、宗教自由等概念上加以思考,认为本书将宗教一词做了广义的理解,提出“宗教-价值-信仰(动词)”三者的关系。在宗教观的探讨上,认为宗教观中的价值完全独立,价值世界自成一体。在关于信仰的讨论上,认为需要区分名词与动词的关系。名词的信仰在本书中几乎等同于宗教,它泛指人所坚信的一种理念、习惯或客观事物等。而动词的信仰则是价值的外化。俊杰同学还谈论了宪法中的宗教自由问题,包括同性恋问题、和平主义者拒绝服兵役的问题。在宗教自由保护上讲到,“宗教自由这个天平永远是摇摆不定的”,故德沃金主张“不再将宗教自由作为特殊权利”。

接着,辅讲人庄晓勇同学结合自己的生活经历,提出了他对宗教的认识,认为宗教的共同特征有场所、经书、圣人(神佛)等。讲述电影《当幸福来敲门》后指出,人在满足物质需求后产生对精神世界的追求。晓勇同学认为,宗教有积极方面,但也有消极方面,如以宗教为名的战争,经济利益的攫取,社会的分裂等。

辅讲人罗文同学带着问题对这本书加以思考,认为宗教存在导致文明冲突的风险,那么就需要考虑在赋予人们认同感的同时弱化宗教冲突的问题。将上帝或者说神脱离宗教的概念,得到一个彻底独立的宗教观,有神论与无神论在宇宙之美和价值层面上能达成共识。立法者试图通过“宗教自由”进行调和有神论者之间的矛盾,但宗教自由也有些隔靴搔痒的意味。最后对无神论宗教的范围进行了思考,回归到价值的共通性,以弱化宗教冲突。

辅讲人贺彤同学先对本书中的上帝和宗教做了界定,认为本书的主旨在于价值的独立自主体系,有神论、无神论各方宗教在价值层面能够达成共识。然后借题发挥,通过对宗教和宗教组织进行严格区分,讲述了政教分离原则的两大内涵:世俗政治来源于宗教,世俗政治与宗教组织分离。强调了宗教组织控制世俗政治的危害,联想到中国古代君主与天子的“政教合一”形态。

接下来是蒋老师与王家国老师的点评,二位老师谈了对本书和对宗教话题的理解,谈了对各位同学报告的看法,并对读书会提出建议,寄予厚望。

在自由讨论的环节中,谈到了我们传统文化中家庭观念的衰微和法律信仰的缺失,以及我们法科学生的使命等等。参会的师生互动频繁,其乐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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