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农村学校教育
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1〕14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0〕18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做好2012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简称:“硕师计划”)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推荐,确保质量。
二、推荐对象
本校2012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三、推荐名额
经教育部核准,我校推荐名额为10名。
四、培养和服务方式
1.被录取为“硕师计划”研究生的学生,作为编制内正式教师到服务地区中小学任教3年,并在职学习研究生课程。任教3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第四年到培养学校脱产集中学习1年,毕业时获得硕士研究生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在与学生签订《教师聘用合同》时明确服务期(原则上应为3年及以上),服务期满后可以继续聘用或不再聘用,也可以在任教3年时根据考核情况再明确是否续聘。凡签订续聘协议的“硕师计划”研究生,第四年脱产学习享受在职教师进修待遇,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不再续聘的,第四年脱产学习享受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待遇,毕业后面向社会自主择业。
3.被录取的“硕师计划”研究生,于
五、报名条件
1.志愿到各中小学任教,尊重服务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意见和要求,且服从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安排。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无受处分记录,热爱教育工作。
3.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良。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年级前30%。
4.有一定的外语基础,原则上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710分制为425分及以上),其中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专业需通过省大学英语三级考试,学习其他语种者需达到相应的等级考试分数。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通过者(710分制为425分及以上)优先,艺术类、体育类等特殊专业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者优先。
5.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具有一定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有良好的培养前途。
6.2012年6月须按时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否则名额自动取消。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优先推荐:
(1)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专业特长,曾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获得学术与科技竞赛奖。
(2)连续3次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六、推荐程序
1.各学院公布推荐条件,组织学生报名。于
2.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自行与省内农村学校和教育局联系,签订《教师聘用合同》(见附件3),合同必须有教育局盖章,于
3.
4.
5.
6.11月10 -14日,已网上报名的“硕师计划”研究生务必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地点届时另见通知。
七、其他说明
1.“硕师计划”研究生应选择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科、专业。
2.学院的推荐工作由学院教务科和辅导员配合完成,相关材料由学院审核验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3.凡在推荐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追究推荐单位有关责任人责任。
4.凡已签订《教师聘用合用》的学生,不发放普通就业协议书,不得参加公务员及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
5.相关表格可从教务处网站下载,因报名时间紧,请相关学院一定要按时完成报名、审核验证工作,逾期不再补报。
未尽事宜由教务处、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