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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沈钧儒法学院2019-2020学年“最美志愿之星”、“最美义工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 : 法学院     作者 : 法学院     时间 : 2020-11-20

为了激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沈钧儒法学院决定评选出一批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的志愿者、义工之星典型,授予“最美志愿之星”、“最美义工之星”称号并予以表彰。

一、评选范围

沈钧儒法学院2019-2020学年全体参与过志愿者、义工活动的本科生、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

2.积极参加志愿、义工服务活动并起组织领导作用或有突出表现;

3.个人组织性和纪律性较强,参加志愿、义工服务活动无迟到早退、不听指挥、私自行动等现象;

4.关心集体,乐于助人,支持志愿、义工工作,积极为志愿、义工服务工作献计献策;

5.未受纪律处分;

6.年志愿时数必须超过40小时,年义工时数超过20小时,时数高者优先获评。

三、奖项设置

“最美志愿之星”10名;“最美义工之星”5名

四、评选流程

(一)推荐阶段

志愿者通过自荐的方式,将申报表格、申报事迹材料统一上交律歌青年志愿者协会,义工将材料上交学生会办公室。

(二)评审阶段

学院对提交的推荐人申请材料进行评审,依据参与或组织志愿服务活动的次数、时长、规格层次及相关方面获奖情况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产生十名“志愿之星”并进行表彰。

(三)风采展示阶段

学院将以微信公众号推送等形式对“最美志愿之星”、“最美义工之星”事迹进行宣传,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材料要求

申请者需真实完整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活动照片3张。“最美志愿之星”申请表(附件1)电子稿及照片发送至邮箱875340921@qq.com,“最美义工之星”申请表(附件2)电子稿及照片请发送至邮箱897286022@qq.com。申请表纸质表请交至17-617,申请截止时间11月25日。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翟老师联系,电话28865485。

     

        附件1:沈钧儒法学院“最美志愿之星”评选申请表

        附件2:沈钧儒法学院“最美义工之星”评选申请表


沈钧儒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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