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纪念毛泽东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在杭州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我院法治中国化研究中心研究员余钊飞博士曾任枫桥镇综治中心副主任(2007—2008),系“枫桥经验”理论研究的重要推动者和参与者。近日,中共诸暨市委书记钱三雄同志作出批示,高度肯定了《“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课题组一年来对“枫桥经验”作出的重要理论研究贡献。余博士是该课题研究的重要推动者和参与者。 自2006年以来,余钊飞博士一直深度参与“枫桥经验”研究,其关于“枫桥经验”的相关研究成果接近百万字,成果丰硕。除了《“枫桥经验”与基层社会管理创新》这一研究成果外,还推动并参与了《“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枫桥经验”与法治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课题研究;独著《社会管理创新的“诸暨之路”》(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出版,撰写20万字);参著《枫桥经验:基层社会治理的实践》(法律出版社,2008年出版,撰写4万字)、《“枫桥经验”与法治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出版,撰写7万字);主编《“枫桥经验”档案资料选编》(编写30万字);全面参与《弘扬“枫桥经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的总报告撰写以及《诸暨市社会管理创新调查统计表》的设计与分析工作;相继发表了《城市化进程中的县域社会管理研究》(中浦长三角论坛一等奖)、《基于党群视野下的社会管理创新》、《民主法治视野下的村规民约建设研究》、《“镇村联动式”调解模式研究》等系列文章。 |